第一批調劑生均有按規定享受一等、二等學業獎學金資格!
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等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現將2017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接收調劑考生(全日制)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詳見表1。接收調劑考生(非全日制)的類別(領域)為“MBA、MPA、法律(法學)”。
表1:接收調劑考生(全日制)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院系代碼 |
院系名稱 |
代碼 |
名稱 |
001 |
航海學院 |
0823Z1 |
★航海科學與技術 |
001 |
航海學院 |
085222 |
交通運輸工程 |
002 |
輪機工程學院 |
080703 |
動力機械及工程 |
002 |
輪機工程學院 |
085206 |
動力工程 |
002 |
輪機工程學院 |
085207 |
電氣工程 |
002 |
輪機工程學院 |
085223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003 |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083500 |
軟件工程 |
003 |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003 |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20205 |
產業經濟學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20206 |
國際貿易學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25400 |
國際商務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85222 |
交通運輸工程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85236 |
工業工程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085239 |
項目管理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01-03方向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04方向 |
004 |
交通運輸管理學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 |
005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071011 |
生物物理學 |
005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5229 |
環境工程 |
006 |
交通運輸裝備與海洋工程學院 |
080104 |
工程力學 |
006 |
交通運輸裝備與海洋工程學院 |
082304 |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 |
006 |
交通運輸裝備與海洋工程學院 |
0824Z2 |
★救助與打撈工程 |
006 |
交通運輸裝備與海洋工程學院 |
085201 |
機械工程 |
006 |
交通運輸裝備與海洋工程學院 |
085222 |
交通運輸工程 |
007 |
法學院 |
030100 |
法學04方向 |
007 |
法學院 |
030100 |
法學05方向 |
007 |
法學院 |
030100 |
法學06方向 |
007 |
法學院 |
035102 |
法律(法學) |
008 |
外國語學院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 |
008 |
外國語學院 |
050211 |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05方向 |
008 |
外國語學院 |
055105 |
日語筆譯 |
009 |
公共管理與人文學院 |
035200 |
社會工作 |
013 |
專業學位教育學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013 |
專業學位教育學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014 |
交通通信信息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015 |
交通運輸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15 |
交通運輸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5240 |
物流工程 |
016 |
水運科學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3000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二、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B類地區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到我校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我校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法律(法學)專業不接收本科為非法學專業考生的調劑。本科專業為非法學且第一志愿報考法學碩士(030100)的考生,不能調劑到法律(非法學)專業,也不能調劑到法律(法學)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三、調劑和復試錄取程序
1.具有調劑資格且有調劑到我校【包括校內調劑】意愿的校內和校外考生須在2017年3月17日0點-18日上午9:00點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網”)填報調劑申請。
2.2017年3月19日10點前學校將在“調劑網”陸續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3月20日10點前通過“調劑網”點擊接收“復試通知”。屆時如果考生未接到“復試通知”或沒有在“調劑網”點擊接收“復試通知”則無法獲得第一批調劑復試資格。
調劑復試通知發放最大人數不超過缺額人數的3倍。
3.獲得第一批調劑復試資格的考生與第一志愿考生同時復試(計劃3月22日)。
4.復試合格并被擬錄取后,學校在“調劑網”上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3月25日17點前登陸“調劑網”點擊接收“待錄取”,否則取消待錄取資格,空余名額根據調劑生排名遞補。
注:如果遇到“調劑網”出現網絡異常等突發情況,學校會適當順延時間,具體安排請關注研究生院網站(網址:grs.dlmu.edu.cn)的通知。
四、注意事項
1.調劑考生可選用調入學科(專業)/類別(領域)的復試筆試科目,也可申請我校招生簡章上公布的其它相近學科(專業)/類別(領域)的復試筆試科目。
所有調劑考生均需填寫《大連海事大學2017年考生復試科目確認表》,接到復試通知的第一批調劑生須在3月20日上午10:00前將該表發送至調入學院(系)聯系人郵箱。
2.有關復試錄取的規定、《大連海事大學2017年考生復試科目確認表》以及學院(系)聯系人郵箱等詳見隨后發布的《大連海事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