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根據教育部下發的《關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2017〕2號),我校申報的“金融工程”專業通過審批。
此次專業申報從我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要求出發,結合專業設置與建設工作實際需要,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增設的,設立金融工程本科生專業,其人才培養定位于航運金融工程人才的培養,立足國內交通運輸行業和國際航運業發展的需要與趨勢,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以海事領域相關學科專業為核心,建立并保持合理的多學科專業結構,突出并保持航運等特色學科的優勢地位。
該專業計劃從2017級開始招生,畢業生可以在大連、上海、天津等國家重點建設的國際航運中心城市的航運企業、貨主企業、銀行與保險以及交易所(如上海航運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等金融機構工作,同樣也可以服務于國家藍色經濟和東北經濟的金融機構工作。培養具有以上特點的高端復合型航運金融工程人才是其他高等學校人才不可替代的。
教務處
2017年3月21日